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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 冀黎律师侦查阶段撤案显功力

发布日期:2026-02-01 05:29    点击次数:175

聚焦株洲网络犯罪辩护,冀黎律师针对王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厘清涉案物品定性争议,证实无明确牟利意图,沟通办案机关,成功推动撤案。

聚焦湖南株洲地区网络犯罪辩护,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冀黎律师凭借对网络犯罪案件的深刻理解与本地办案经验,成功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当事人推动撤案。冀黎律师执业证号为 143xxxxxxxxxxxx13,本科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专业,现为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4 年获评 “年度最佳律师”,服务地区覆盖湖南株洲,经历了网络犯罪案件的发展变化,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帮信罪等案件辩护中积累了丰富经验。王某(化名)系株洲本地居民,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株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家属委托冀黎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冀黎律师作为株洲本地网络犯罪辩护专长律师,首先会见王某(化名),了解其在涉案行为中的具体操作、主观认知、获利情况等关键信息。

他发现王某(化名)对所传播的物品是否属于淫秽物品缺乏明确认知,且未实际获得明显牟利,部分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基于株洲地区司法机关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与从宽政策,他迅速开展工作,指导家属收集相关证据,证实王某(化名)的主观认知状态及行为的实际影响;同时,撰写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株洲当地公安机关,从犯罪构成要件、情节轻重等方面进行论证,建议撤案。

他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强调应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避免扩大打击范围。最终,株洲公安机关经审查采纳其辩护意见,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王某(化名)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作出撤案决定。冀黎律师凭借对株洲地区网络犯罪辩护的专业积累,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发布于: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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